Business Registration Number is now temporarily disabled

根据电子发票指南(3.2 版),特别是关于买方注册详情的指南如下: 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 (SSM) 注册的买方: 1. 卖方在开具电子发票时,必须只输入新的商业注册号。 2. 新商业注册号为 12 位字符串。 3. 卖方不应同时输入新旧商业注册号。 不过,值得注意的是,最近对这一要求进行了更新。根据更新后的 FAQs: “LHDNM 了解到纳税人在提供 SSM 的新商业注册号时遇到了一些困难,导致验证失败。为此,LHDNM 采取了一项措施,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,暂时取消电子发票提交过程中的商业注册号验证要求”。 需要记住的要点 1. 只使用新的 12 位 SSM 注册号。 2. 不要使用旧注册号。 3. 请注意,由于实施方面的挑战,此字段的验证要求已被暂时禁用。因此,填写 “NA “也是可以接受的。 4. 继续关注 LHDNM 公告,以了解有关此问题的任何进一步更新。 5. 如果买方在 SSM 以外的机构注册,卖方应输入该机构提供的相关注册号。 总之,虽然指南规定只能使用新的 SSM 注册号,但由于验证要求暂时失效,目前的做法允许一定的灵活性。 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新的 SSM 编号,但也要为过渡期内系统可能接受其他格式做好准备。 Based on […]